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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乐业县公安局2023年5月公开招聘16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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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29 10:12:02


为进一步提高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切实落实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就业安置、救助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工作地点及职责

工作地点:乐业县各乡镇,由县公安局统一调配使用。

主要工作职责:做好禁毒宣传、社会帮教、救助服务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3.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的技能。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2日—2005年5月22日出生),身高女1.55米、男1.65米以上。

5.资格要求:

岗位一:招聘4名,限女性,具有乐业县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岗位二:招聘4名,限男性,限退伍军人,具有乐业县户籍,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岗位三:招聘8名,限男性,具有乐业县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应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室(县公安局办公楼三楼),咨询电话0776-7922110。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自行打印报名表(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要提供)等证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审核报名。

4.已就业且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参加招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如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组织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安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可进入笔试,笔试试卷1套。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工作小组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五)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空缺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乐业县党政网发布,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工资待遇及考核管理办法

(一)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为每人每月2929.78元,(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应缴纳“五险”,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每月从待遇中代扣代缴)。经费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不享受餐费补助和年度绩效考评奖励。

(二)考核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当选村“两委”班子成员或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被聘用者,自当选或聘用之日起,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职务自行解聘。

六、建立人员候备库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且未聘用的人员将纳入乐业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候备库,县公安局可结合专职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备库人员中按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乐业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候备库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七、其他要求

(一)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并给予清退。

(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未尽事宜由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776-7922110

监督电话:0776-7785106

乐业县公安局

2023年5月1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eye.gov.cn/tzgg/t165139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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